1、教学仪器是学校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,设专人专库保管。 2、教学仪器必须分科分类建帐(数量、金额),教学仪器配备目录、数量登记,年终要核对一次,做到往来分明,手续完备,帐物相符。 3、教学仪器、药品购入后,管理人员应按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质量检查验收,按规定登记帐薄。 4、教学仪器、药品专库专橱保管,橱上标志鲜明、摆放整齐合理,杜绝混乱堆放。 5、对仪器、药品要经常除尘,定期检查,发现生锈、腐蚀、损坏等现象及时处理。 6、实验课需仪器、药品时,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书面计划,按计划准备,仪器经教师检查后领取使用。 7、实验课仪器用完后,应及时由任课教师归还实验室,并经实验员检查验收,清点无误,注销使用手续。 8、教学仪器在使用中如有损坏要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,按规定处理,非教学原因要按价赔偿。 9、教学仪器、药品、设备不准私自外借或带出实验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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