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管理规定

【 字体: 2017-07-01 09:21:10  阅读次数:7886 次

1、学生要提前三分钟进入实验室,不迟到、不早退,入室后按编好的座位入座,放好应带的文具。

2、实验室内,自始至终应保持肃静,不说与实验无关的话,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,不随便调换座位,不随便走动和离开实验室。

3、要爱护实验仪器、设备、珍惜药品,使用仪器要轻拿轻放,无故损坏仪器要按价赔偿。

4、实验前应仔细清点实验材料、用具和药品,如有缺损,应立即报 告教师解决,实验中认真操作,做好实验记录,按时交出实验报告,实验后清点好仪器、药品,未用完的材料放在原处,如有异常要向任课教师报告。

5、遵守实验规章制度,注意实验安全,如发生意外事故,不要惊慌,应立即报告教师帮助处理。

6、有毒废液、废渣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处理,不得直接倒入下水。

7、实验完毕后,必须切断电源、关闭水源、熄灭火源,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8、实验室一切设备、仪器、药品未经教师许可,不得私自带出。

9、实验室要有防火,防盗措施,安排学生轮流值日,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

10、实验室内设备,不得随意挪用、占用。


   
主办单位: 营口市体育运动学校 辽ICP备17010212号-1
版权发布:营口之窗网站 技术支持: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