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阅图书制度

【 字体: 2017-07-01 09:25:12  阅读次数:7876 次

1、借阅必须办理图书证,凡办理借阅证交押金20元。

2、每次只借一本,借书证押在图书室、还书还证,每次不得超过  半月(15天),超期一天交租金5角,超过一个月不还者,借阅证作废,押金不退。

3、损坏封面或内页者按原价赔偿,丢失者按三倍赔偿。

4、学生借阅证只限中专学生办理,借阅图书范围与职工有区别。

5、没办理证件而拿走图书者为偷窃行为,严肃处理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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