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科考试制度

【 字体: 2017-07-01 09:26:25  阅读次数:11267 次

为了创造我校良好的考试文化氛围,促进我校良好的学风、教风,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如下考试制度:

(一) 考试前

教务科及时召开教师和学生迎考动员大会。

    召开时间:期中考试提前一个星期,期末考试提前两个星期。

    召开方式:学生采用主题班会形式以班为单位召开;教师的期末动员大会隆重召开。

    召开要求:学校会统一安排一些资料,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也要准备。

(二)考试中

1、期中期末考试期间,教师进行签到,计入考勤。

2、开考前,监考教师要强调考试有关事项,对考生座位进行检查,考生把有关考试资料全部放到讲台上。监考教师一前一后坐。

3、考生夹带,抛纸条,说话等都计舞弊,监考教师及时登记并上交教务科,监考教师记到一个舞弊者学校奖励该监考教师五元,以此累计。

4、对考试舞弊学生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,并取消该学生班级本周评优活动。

5、监考期间,巡考发现监考教师玩手机或看报刊杂志,一次扣五元,以此累计。

6、教室布置:

1)前面黑板书写“端正考风、严肃考纪”八个大字,在下面书写:考试科目、考试时间。

2)桌凳均匀反向摆好,尽量拉开距离。

3)考试期间,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打扫卫生,安排学生看管桌凳等公物,一有损坏,立即报告,好一查到底。

(三)考试后

1、教务科及时组织教师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、反思,认真填写成绩分析表者加一分,没有分析者扣一分。

2、教务科及时召开考试总结会,对优秀学生及进步较大学生进行奖励。

3、学校及时召开教师表彰大会,对取得较好成绩的教师和进步的教师进行表彰。

4、班主任及时组织本班学生写好考试总结。
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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